产品详情
保险期限: 0年
缴费方式: 5年
投保年龄: 18-63周岁
险种类别: 人寿险
重大疾病保险金 有 若未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,或虽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 台活动,但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没有达到至少600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 10000步的标准,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“重大 疾病”,按照基本保险金额6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。 若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,且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至少有 600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,按如下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金: (1)若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 定的“重大疾病”,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; (2)若在第三个保单年度开始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 同约定的“重大疾病”,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10%给付重大疾病保 险金。
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
公共交通或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
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若未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,或虽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 台活动,但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没有达到至少600 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 10000 步的标准,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“特定 轻度重疾”,但此前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“重大疾病”,按照基 本保险金额的20%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。 若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,且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至少有 600 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 步,按如下约定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 险金: (1)若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 定的“特定轻度重疾”,但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“重大疾 病”,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%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; (2)若在第三个保单年度开始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 同约定的“特定轻度重疾”,但此前未发生合同约定的“重 大疾病”,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2%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。
身故保险金 若未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,或虽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 台活动,但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没有达到至少600 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 于10000 步的标准,身故,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 金,合同终止。 若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,且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至少有 600 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 步,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: (1)若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身故,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 故保险金,合同终止; (2)若在第三个保单年度开始后身故,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10%给付身故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
身故豁免保险费 身故,免予收取自身故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。
重疾豁免保险费 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“重大疾病”,免予 收取自约定确诊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。
全残豁免保险费 因疾病造成本附加险合同附表所列的“全残”的,免予收取 自全残确定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。